7月19日上午,由迁西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某交通肇事案在迁西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院检察长狄泽军出庭支持公诉,带头履行入额检察官办案职责,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各项要求。 庭审前,狄泽军检察长作为该案承办人,依法审查全部案卷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制作起诉书和庭审预案,对案件进行了论证剖析和全面把控,体现了司法的亲历性和参与性。 庭审过程中,狄泽军检察长代表公诉机关宣读了起诉书,并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向法庭出示了定罪及量刑方面的证据并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狄泽军检察长围绕犯罪构成、行为性质、社会危害、量刑情节等方面进行分析,同时对被告人进行了深入浅出的法庭教育,劝导被告人吸取教训,敬畏生命,遵守交通法规,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李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检察长带头办案,出庭支持公诉,引领了员额检察官履职尽责、依法办案的良好风气,践行了领导干部入额后在一线办案的改革精神,为该院检察干警树立了标杆。今年以来,入额院领导已直接办理案件46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