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院党组研究决定,院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如下:
狄泽军同志(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主持全院工作、第二检察部工作。
齐桂亮同志(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分管政治部、第三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和经济开发区检察室工作。
张爱东同志(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分管办公室、第一检察部和经济犯罪检察办公室工作。
刘建军同志(院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