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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西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治理现场制售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监督磋商会
时间:2020-06-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迁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治理现场制售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监督磋商会

近期,为全力推进“百日攻坚”活动,迁西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治理现场制售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在县城小区共排查出30余处现场制售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且持续多年处于无人监管状态,该院依法向相关行政单位发送4份检察建议。为督促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履职尽责,消除居民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形成工作合力,保障公共供水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6月4日上午,迁西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住建局、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栗乡街道办、行政审批局等5部门召开座谈磋商会,就各部门如何协调配合打好“组合拳”,如何捋顺职责关系合力啃下“硬骨头”进行研讨磋商。

 

县住建局、卫健局等5部门分管副职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小区物业公司代表17人参加座谈,迁西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张爱东、第二检察部主任蔡玉玫出席会议。

 

蔡玉玫主任首先就“治理现场制售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开展的目的意义、办案情况作了介绍,并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案件范围、办案流程等进行了讲解。蔡玉玫强调,如果各单位没有按时保质履职到位,或者完全不履职,按照公益诉讼的办案流程,我们将依法对该案提起公益诉讼。所以,希望能够通过此次磋商会,各部门能够依据各自职能真真正正的履职尽责,力争在诉前检察建议发出后2个月内彻底将问题解决到位,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

会上,县住建局等单位依据各自职能,分别对如何履行好监管职责进行了充分讨论。会议决定,由县住建局负责对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就制售饮用水机选址是否符合要求、周边环境卫生是否达标等进行督导落实;县行政审批局就如何办理营业执照等问题拿出意见;县卫健局负责严格落实水质抽检制度,每年至少一次进行水质检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无证无照制售饮用水经营者或个人依法作出相应处理;栗乡街道办负责对全县无物业小区的制售饮用水机经营者或个人情况进行摸底,对存在问题尽快进行整改。

 

张爱东指出,此次会议召开的非常及时必要,不仅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协商沟通平台,也力促各部门就“治理现场制售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达成了一致意见,明确了各自职责和工作方向,为合力解决问题奠定了基础。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我们始终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坚持把诉前实现公益保护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检察机关与政府部门虽分工不同,但工作目标、追求效果完全一致,检察公益诉讼的本质是助力依法行政,共同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把“人民至上”理念落到实处。所以,我们非常支持和极力推广这种圆桌会议,通过座谈磋商形成整改合力,共同实现保护公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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