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以案说法
黑手伸向“新农合” 套取现金失自由
时间:2014-08-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迁西县检察院  付印双

  今年以来,迁西县院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切入点,把查办“民生领域”贪贿案件作为重中之重,特别是把群众反映强烈、激化社会矛盾、事关民生民利的贪贿案件,作为查处重点。近日,该院立案查处了该县首例套取新农合资金案。

  在案情分析会上,办案人员分析认为,新农合基金是农民的“保命钱”,此案如果处置不当很有可能激化矛盾,因此,该案的查处务必确保稳妥。通过专案组细致缜密侦查,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后,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东莲花院乡卫生院副院长李某某、药房管事张某某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经依法查明:2012年12月至2014年4月,迁西县东莲花院乡卫生院副院长李某某利用乡卫生院作为迁西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的便利条件及个人职务便利,通过骗取亲戚身份证、新农合医疗卡办理虚假住院手续,采用改写、伪造患者病历、虚假延长患者住院时间的方式,在一年多时间内套取新农合专项资金数万元据为己有。2013年以来药房管事张某某利用担任药房主管的便利,私自打白条从药房支领药品用于个人使用,为掩盖私自从药房支领药品的事实,伪造其丈夫赵惠利和其公公赵连广的住院病历,之后从医保和农合系统中报销此费用,数额近万元。

  新农合基金事关千家万户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农民的“保命钱”,该案的查处,在迁西县卫生医疗系统引起较大反响,起到极大的震慑和警示作用,较好的促进了新农合资金的规范使用,保障了新农合资金的安全和国家惠民政策的落实。

专题一
专题二
专题三
联系我们
新浪微博
迁西检察微博
迁西检察微博
迁西检察微信
迁西检察微信
“三个规定”是什么
“三个规定”是什么
河北省迁西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迁西县紫玉街 电话:0315-5668569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