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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西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7-06-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认真开展好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市院、县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央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以院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和党员干警为重点,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密切检民关系,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检察形象,为迁西项目建设、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引导全院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真正让干警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坚持讲求实效,开门搞活动,请群众参与、评判和监督,努力在改进作风、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和服务人民群众上取得实效。坚持分类教育,找准突出问题,提出适合各自特点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坚持领导带头,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注重突出检察特色,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三)目标任务。通过开展活动,广大检察干警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意识得到切实加强,“四风”突出问题得到解决,使执法为民作风进一步端正,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进一步强化,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成效进一步增强,真正做到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要解决以下突出问题:1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思路不宽,动力不足,领导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2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策略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效果还不够明显的问题;(3工作中安排部署多,一线督导检查少的问题;4同党员干部交流谈心少,政治上爱护、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不够,从优待检力度不大的问题;5)抓落实的力度不够,时松时紧,不能一以贯之的问题;(6)面对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抵制外界干扰、依法独立办案的勇气不足,惩防职务犯罪的力度、效果都有待加强的问题;(7)在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和特权现象方面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的问题。

中层干部及以下干警要着重解决以下突出问题:(1)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强,不能把本部门的业务、本岗位的工作自觉放到县委中心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的问题;(2)对工作部署重视不够,理解不深,推则小动,不推不动,高标不准、质量不优的问题;(3)主要心思和精力不放在工作上,轻平时重评时的问题;(4)主动服务、热情服务意识不强,解决人民群众的涉法诉求,推诿扯皮,标准不高、效率低下的问题;(5)经验主义,不注重知识更新、技能积累,满足于现状的问题;(6)精神懈怠、纪律松弛,迟到早退,在上班时间玩游戏、上网聊天,或者出工不出力的问题;(7)老好人思想严重,对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队伍中的不良现象不敢抓、不敢管的问题;(8)党性修养差,说怪话、发牢骚,传播小道消息,破坏团结、败坏风气的问题;(9)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意识差,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问题;(10)社交圈、生活圈不干净,不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和廉洁纪律的问题。

每名党员干警都要结合实际,找准自己的问题,深挖根源,解决到位。

业务部门重点解决以下突出问题:(1)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执法理念错位,不能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权力的问题;(2)宗旨观念不强,不了解社会、不了解群众,不愿、不会做群众工作问题;(3)对待群众冷硬横推,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执法过程形成麻木思想、冷漠心态,对群众的疾苦漠不关心,对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无动于衷,对群众的关注期待置若罔闻,对群众的司法诉求敷衍塞责的问题;(4)不严格文明规范执法,不能自觉有效抵制住说情风,抗干扰的意识能力不强的问题;(5)重实体轻程序,甚至违反程序法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问题;(6)机械执法,就案办案,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欠缺,办案中不能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的问题。

综合部门重点解决以下问题:(1)不重视理论学习,理想淡化、信念弱化,政治意识、服务意意识、大局意识淡薄的问题;(2)责任意识差,精神不振,不思进取,安于现状的问题;(3)主动性不强,对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4)思想政治工作不深入、图形式、走过场,管理监督不到位、规章制度不健全、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5)不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犯自由主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

二、基本方法和主要步骤

教育实践活动20141月开始,到9月底结束,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学习阶段(月日至月日)。

(一)抓好动员。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教育实践活动指示精神,提出贯彻意见;讨论准备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组建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党组扩大会议意见对我院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我院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二)认真学习。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带领全体干警认真学。坚持把学习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结合起来,与做好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学习全面正确理解党的群众路线,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站稳群众立场,树立群众观点,增进群众感情,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一是定期组织集中学习。组织干警每周五集中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决策,学习毛泽东、邓小平等老一辈革命家和中央省、市、高检院、省院主要领导关于群众路线的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强化干警对群众路线有关理论的学习,明确党的群众路线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具体要求和标准,端正干警的思想认识。

二是适时进行辅导学习。邀请县委党校专家教授和我院离退老领导、老干部围绕新形势下,如何开展群众工作等内容,进行讲解,提高干警对群众路线的认识,拓展视野,提升能力。

三是开展案例警示教育。收集有关资料,围绕损害群众利益方面,伤害群众感情方面,通过观看专题片,深刻剖析,对照查找,进行反思。

四是利用典型示范引领。通过收集检察系统和我们身边的胸怀全局、心系群众,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立足岗位、无私奉献的干警先进事例,树立标杆,影响教育广大党员干部。

五是组织交流讨论提高。认真开展“权从何来、权为谁用、利为谁谋、情为谁系”大讨论活动,着力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群众观念。通过大讨论活动,从根本上解决“为了谁”的问题,强化干警的群众路线观念,增强务实、为民、清廉的自觉性。

 第二阶段:征求意见,查摆问题(月日至月日)

为保持干警思想坚定、队伍纯洁、作风正派、清正廉洁,组织干警全面开展党性自查活动,坚持从实际出发,开展“调研、走访、讨论”活动,每名干警都要带着问题到群众中去,要利用召开组织生活会,干部之间互帮互查,个人自查、征求上级意见、设立征求意见箱、召开民情恳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切实查找干警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重点做到“四查八看”:

一查思想、信念,看是否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树立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看是否存在意识不强,党员观念淡薄,精神状态不佳,工作标准不高、敷衍了事的现象;看是否有立场不坚定,党性不纯洁,不能坚决抵制错误思想和消极腐败的侵蚀影响; 

二查工作、作风,看是否贴近群众,工作扎实有效;看在实际工作中,履职能力、知识水平、理论水平是否提高;看工作方法是否为群众所接受、与群众心连心,真正让群众满意; 

三查政策措施,看检察工作是否真正符合法律规定、群众需求,服务工作是否符合广大群众的意愿,顾及群众长远利益;

四查廉洁自律,看是否存在不能严格自律,利用职权为个人、家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方面的问题。

要求全体干警通过“四查八看”,形成深刻的党性自查剖析材料,客观分析存在问题,制定落实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通过公开公示干警剖析材料、组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接受社会各界代表的监督评议。

第三阶段:制定措施,整改落实(月日至月日)

切实抓好整改,要坚持做到边学边改、边查边改、集中整改。对照检查出的问题,逐一梳理分类,从思想深处分析原因,结合实际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和时间安排,并签订整改“承诺书”,做出郑重承诺。

为扎好整改落实工作,开展“五项整治”:

一整治文风会风,力求开短会、写短文、说实话,做到简短精炼、观点鲜明、重点突出,符合实际、意见直接,解决问题措施有思路、举措有力。

二整治官僚主义,摆正个人的位置。认清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在认识上克服官本位、特权观念、精英意识、轻视群众等思想倾向,在实践上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等行为,始终以深厚的感情、强烈的使命感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

三整治散松懒浮庸,加强作风建设。通过整改,彻底消除干警中人生观、价值观随之发生了偏移,责任感、使命感淡化,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大大降低,在其位不谋其事,工作思路不开阔,工作标准低,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纪律松弛,追求享乐,缺乏艰苦奋斗精神,懒于学习、懒于工作、懒于管理等问题

四整治奢侈浪费,提倡勤俭办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严厉查处奢侈浪费,凡是群众有投诉的,按照有诉必理,有理必查,有查必果的要求,一律追查到底;机关内部要提倡节约一张纸、一滴水、一度电活动。

五整治违规违纪,肃清检察队伍。严厉查处执法办案工作中吃拿卡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以及其他危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违纪问题,无论涉及到谁,坚决一查到底,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四阶段:测评成效,巩固成果(月日至月日)

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教育实践活动是否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尺。让群众检察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监督,邀请群众对检察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评议,真正把评判权交给群众,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在此阶段,开展“五评”活动:一是自我评价。院党组要重点围绕执行上级各项决定决议、县委重要工作部署、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等方面的整改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干警个人要重点围绕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尽职履责、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整改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二是请示上级评价。对我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形成专题报告,向市院、县委报告,征求领导机关对我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指示意见,按照上级指示,认真做好深化整改。三是干警间互评。以科室为单位,干警间进行互相讲评,互评中要讲实话,不怕得罪人,提出批评的同志要本着爱护同志的态度,受到批评的同志,要正确对待,虚心接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对每个党员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四是调查测评。采取电话问询、上门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向群众征求意见,进行测评,把结果向干警通报,把整改情况向被征求意见人进行反馈。五是公示评价。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把全员整改落实情况在机关公示栏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通过“五评”活动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看检察干警执法理念是否转变、工作作风是否改进、服务意识和能力是否提高、存在突出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执法工作是否得到推进,整改效果群众是否满意。衡量整改成效的唯一标准就是人民群众是否满意,对测评成绩不及格的,要及时进行补充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第五阶段:查遗补缺,总结提升(月日至月日)

院活动领导小组要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认真回顾总结,查遗补缺,完善制度,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一是建立检察人员直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机制组织干警利用两点一室平台,深入农村、企业、社区、学校、医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单位蹲点服务;完善便民联系卡由干警走访发放到群众手中,落实便民利民措施 

二是健全涉检信访工作机制,畅通有序的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化解涉检信访积案,做到一案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组、一套化解方案、一份办案卷宗、一套稳控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信访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加强源头治理,依法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三是健全执法办案和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把干警贯彻群众路线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把群众对干警评议情况作为评先选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推进检察干警作风的持续改进。

四是完善自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全面深化检务公开,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改进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完善更加广泛、更加经常的听取意见制度。认真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让群众更多地了解检察机关,更好地监督检察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院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郑金宽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宗柏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处,主任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宗柏兼任,副主任由纪检组长张爱东、政治处主任高丽艳、办公室主任王彦秋兼任,办公室成员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我院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督导宣传工作。各支部和全院干警要把这次教育实践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活动,坚持活动基本环节不能少、不变通,把“规定动作”做到位,结合自身实际,灵活开展“自选动作”,确保取得成效。 

2、围绕中心,强化统筹。要把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服务县委中心工作大局、创先争优活动、推进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检察队伍职业化建设紧密联系起来,科学谋划,统筹安排,要把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理念贯穿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始终,真正把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体现到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上,实现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推动检察工作发展双促进,双丰收。

3、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及时总结新鲜经验,充分发挥内网宣传专栏、手机短息、编印活动简报,宣传我院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的新举措、新进展和新成效;要在活动中发现典型,宣传执法为民的先进典型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营造全员接受教育,全员参加实践的良好氛围,形成有利于活动开展的正能量,促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增强教育实践活动实效。

4、严格要求,强化督导检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能改的马上改,限期改,注重挖掘深层次的问题,从源头上解决。院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认真履行指导、协调、检查、督促职责,必须严格工作要求,注重求真务实,及时了解掌握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提出建议,总结和推广经验,发现问题,督促解决,坚决杜绝走过场、图形式问题。 

 

迁西县人民检察院

2014219

 

 

 

 

 

 

 

 

 

 

 

 

 

 

 

迁西县人民检察院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长:党组书记、检察长     郑金宽

副组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李宗柏

  员: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史凤合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兼反渎局长    韩国如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万学军

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   梁瑞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张爱东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高丽艳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任: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李宗柏(兼)

副主任: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张爱东(兼)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高丽艳(兼)

办公室主任           王彦秋

组成人员:于海利、陈宝枫、王鹏、董连文、徐颖新、赵娜、张坤、李春芳

办公室职能小组:

综合组:组长:于海利

成员:董连文、徐颖新、李春芳

职责:负责教育实践活动各阶段方案的起草;负责各阶段活动具体安排、组织、总结;负责活动会议组织;负责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宣传组:组长:王鹏

            成员:张坤

职责:负责与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宣传组、成果组联系沟通;负责我院教育实践活动的信息、简报撰写和宣传报道;负责活动成果和先进典型总结提炼;负责在内网开设活动专栏;负责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督导检查组:组长:陈宝枫

成员:赵娜

职责:负责对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负责对干警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撰写笔记、心得体会、剖析材料、整改措施的收集检查;负责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检查发现的问题向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负责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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